| | | | | | | | 【发布时间】:2009-11-18 【发布人】:姜尚妤 【部门】:综合业务处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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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外贸、工贸进出口公司、三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原产地政策宣传培训活动要求,为帮助企业充分了解、利用优惠原产地政策,享受国外减免关税优惠待遇,提高企业对优惠原产地政策的认识水平和利用技巧。我局定于2009年11月26日组织举办第四期企业管理层与原产地证报检人员集中培训。
对经培训合格的学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颁发原产地证手签员资格,负责办理和手签本单位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没有通过原产地证手签员资格培训的企业将不予签证。
现请各外贸、工贸进出口公司、三资企业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将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于报检大厅2号窗口,以便安排培训的相关事宜。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各单位指定的负责本单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手签工作人员。指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工作岗位要相对稳定。
二、培训内容
自贸区的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证书申领要点及关税减免幅度,特别是新增的区域性原产地证的操作程序。
三、联系人:许卓 谢南 联系电话:0851-6772315
传 真:0851-6772315
培训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9点(为期一天)
培训地点:贵阳市北京路2号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0楼会议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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