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黔党发[2008]4号)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08]2号)和省直工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省直党工通字[2008]8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安排如下:
一、方法步骤和工作任务
(一)调研动员阶段(2008年1月至3月)。
根据省委、省直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党员、职工意见建议,制定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3月下旬召开全局党员大会,进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和部署,让广大党员清楚了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活动的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结合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贵州省委“1+9”文件,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二次全会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检查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批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二)深入实施阶段(2008年4月至10月)。
为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在深入实施阶段,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任务:
1、“强化基础”项目。
①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在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部门和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建立党支部;党员数量不足3人的部门,与业务相近部门联合建立党支部,通过支部的建立,增强机关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②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凡建立党支部的,都要通过支部大会,选好支部书记;对党员7人以上支部,要建立支委班子,一般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学习委员1人。
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局与各部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部门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制,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④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要按照党章和局机关党委制定的“党员发展工作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根据我局知识分子多的特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章意识和宗旨意识。
⑤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支部工作“三会一课”和“四个一制度”。
⑥加强党建信息交流。各支部要及时向机关党委报送党建工作信息。
2、“提高素质”项目。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以《党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主要内容,组织好党员学习。
①以党组中心学习组为龙头,以处级干部集中学习和党支部学习为主要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天;各支部学习要按照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和要求,组织好全体党员的学习,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要创新学习形式,今年要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建党87周年、迎奥运等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看录相片等,把学习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
②实施好党员素质培养工程。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邀请专家为全局党务干部进行一次党务工作培训;为党员购买学习书籍并开展读书活动;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成为执政守法干事的模范。
③培养高雅情趣,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上半年开展一次“强体魄、壮斗志、迎奥运职工运动会”;下半年开展一次“爱家乡、颂祖国、迎国庆歌咏比赛”;适当时候出一期清风正气书画、摄影展……
3、“健全机制”项目
①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好两年一度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②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按照贵州局“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好党建各项工作。
③加强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式下机关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扎实做好群众工作;要按照《贵州局加强工青妇工作的实施办法》,支持工青妇等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和法律各自开展工作,参与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机关特点,以实施“凝聚力工程”为载体,做好统战工作,围绕中心任务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4、“示范带动”项目。
①继续开展好“五好基层党组织”工作,各支部要按照“五好基层党组织”条件,做好各项工作。在局评选“优秀党支部”的基础上,向省直工委推荐命名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
②今年七·一,将是两年一度党内先进评选时间。要组织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全局党建工作。
5、“党内关怀”项目。
①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帮助解决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帮助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为党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②做好“双万”帮扶工作。结对支部要以帮扶协议为基础,深入开展好帮扶工作,今年特别要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做好“三送一助”(送技术、送信息、送温暖,助学),到结对帮扶点与村党支部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
③建立专项基金,通过党员捐一点、党费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设立专账,为帮扶工作和帮助困难党员打下基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
各支部要在12月中旬前,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局机关党办,机关党办要认真总结全局开展活动情况,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在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机关党办具体组织落实,各党支部按照本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二)督促检查。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统一纳入局目标绩效管理,列入局机关建设目标。局目标办和机关党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落实,取得实效。各支部对活动中涌现的典型要及时上报,机关党办对好的做法要及时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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