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
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遵义局:
为切实履行好检验检疫职责,增强服务贵州经济发展的有效性,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质量方针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和贵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质量方针是: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
二、工作质量目标
(一)从源头抓质量,向监管要安全,努力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1、改革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手段,建立监管制度,从源头保证出口产品质量。一是严把“厂门”、“国门”,加强前期监管和生产过程监控,实现检验检疫监管的前推后移;二是对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实施分类管理,促进企业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四是对涉及安全卫生的高风险商品和出口商品实施电子监管,提高检验检疫监管的有效性和严密性。
2、帮助企业开展各种质量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
3、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对出口生产企业和商品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建立出口生产企业和商品质量档案。
4、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坚持在把关中服务,在服务中把关。充分利用检验检疫的技术、信息等优势,大力帮助、支持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和扩大贵州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努力实现“五个目标”:
1、无违法行为,无责任事故;
2、力争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在检验检疫签证周期内完成,做到各项工作时限符合率不低于95%;
3、对外检验检疫证书差错率小于1‰;
4、内部检验检疫证稿差错率小于5‰;
5、企业最终满意度达95%以上;投诉处理率达100%。
(三)加强分支机构建设,规范管理。制定关于加强我局分支机构、办事处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分支机构、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省局对分支机构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各业务部门要根据检验检疫工作的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的岗位能力与岗位职责相适应。
(五)要建立健全检验检疫综合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报检单位、报检员的管理,规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实现对检验检疫各个工作环节的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建设,实行行政许可七公开和网上审批,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一个窗口对外受理申请、一次性告知、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七)加快大通关建设,全面推进“三电工程”。通过实施电子监管、电子转单、“绿色通道”制度、直通放行制度、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出口产品免验制度,加快验放速度,提高通关效率,服务企业,促进出口,努力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
(八)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合作,不断提高检验检疫水平。一方面,要认真做好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区域合作的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共同开发认证市场;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区域内的其他检验检疫合作项目,共同提高检验检疫执法能力。
(九)加强协调合作,当好政府参谋。要加强与海关、商务、技监、工商、农业、卫生、药监等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与配合,提高联合执法效力。宏观上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积极进言献策,坚持重要事项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和通报制度,积极提出促进出口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