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推进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质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参照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管理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调训制度》,结合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调训目的
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是一项指令性培训。我局采用抽调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的方式,完成5年内培训3个月的目标。
二、调训对象
我局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各派驻、分支机构处级领导干部。
三、调训内容
以政治理论为重点,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
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领导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四、调训方式
由我局人事处根据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情况,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培训。按年度分期、分批、分类制定并下达调训计划,凡列入调训计划的人员,须按照调训计划参加培训。
培训主要分四类:
一是参加由总局举办的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培训班。
二是参加由我局组织举办的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
三是参加由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等单位举办的各类政治理论和专题培训班;
四是参加其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举行的相关类别培训班。
五、调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调训工作按照我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在党组领导下进行。
2、人事处负责调训的规划、组织、实施,制定调训计划、下达调训任务,对重点对象实行点名调训。
4、各部门按照局下达的调训计划,负责安排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调训任务,确保完成调训计划。
5、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计划安排,提前安排好工作和个人事务。调训期间,干部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参训干部出差、出国等与调训无关的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