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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十一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部门】:人事处  【阅读人数】: 90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 加强人才队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适应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检系统十一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坚持把促进检验检疫事业和贵州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和人才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为主题,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体制创新和政策创新为动力,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完善用人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发挥人才作用,为检验检疫事业和科技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在化矿检验、农畜产品检验检疫、食品检验、卫生检疫等领域,通过培养选拔和动态管理,造就一批学术造诣较高、学科分布合理的专家队伍。力争培养1名以上省管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人员1名;培养一支数量比较充足、门类比较齐全的优秀后备人才梯队,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3名,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4名;形成一个学历层次较高、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适当的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其中大学以上学历达到90%,硕士以上学位达到1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达到30%;建立一套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知识更新体系,更深层次实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兄弟局联合办学、科研活动。五年内,力争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2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兄弟局合作科研项目2项以上;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650人次左右,平均每人培训时间达到60天以上。

    二、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

    1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党对新时期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是新时期人才工作的基本方法。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切实树立服务意识,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培养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当代科技知识,关注科技进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千方百计创造条件,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检查督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的落实情况,使专业技术人才的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让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地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服务。

2、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聪明才智。在重大决策中尊重专业技术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科学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专业技术人才的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民主化水平,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局面,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政治地位。

三、统筹规划,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1、引进急需的专业人才。重点引进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注重引进有一技之长的创新型人才和特殊人才;积极引进留学归国专业人才。根据我局科技工作的发展需要,加强对紧缺人才的预测和规划,提高引进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采取灵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式。更深层次实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兄弟局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以脱产培养和在职培养相结合,鼓励我局科技人员到高等院校兼职和进行科研活动,鼓励高等院校师生到我局进行科研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兄弟局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培养一批高端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后备人才。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待遇。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贵州检验检疫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选拔考核管理办法》,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质量,并落实规定享受待遇 。注意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实际工作出发,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具有竞争优势的政策规定,增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力。 

4、加大培养选拔各类专家力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做好选拔省管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工作规划,有针对地着力培养备选对象。对优秀中青年专家,赋予其充分科研自主权,并切实关心和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给予相应政策倾斜。发挥专家的传、帮、带作用,赋予其培养青年人才的职责,每位专家要选定1名~2名年轻工作助手,作为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培养对象。

5、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专家队伍水平。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和跟踪考核,适时筛选、调整,确保人选质量。对两年内工作无进展、无成果,不能完成科研任务,传、帮、带作用不明显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予以淘汰;对在科技工作中贡献突出或有重大突破和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将给予特殊奖励并加大支持力度。

6、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系。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分类分层次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完善单位和个人双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要把接受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职务聘用、结合起来

7要进一步增强人才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激发各类人才终身学习的愿望,鼓励人才自我提升。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系统内组织的各类培训,有针对性地采取自学、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对业余攻读各类学历或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予以支持和鼓励。鼓励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为他们提供宽松政策和便利条件。

8、充分利用总局对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的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选送优秀中青年人才到总局、东部兄弟局及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学习培训;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到我局授课、讲学、开展科研活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灵活的人才培养方式。

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专业技术人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以工作能力与岗位的匹配为选人原则,以规范合约化管理为手段,以绩效、贡献大小为评价标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程序。逐步实现根据科研创新和项目(课题)的实际需要,实行项目(课题)聘用、任务聘用等灵活的柔性用人办法。专业技术人才选用逐步市场化。推行项目、课题技术创新目标承担人和科研负责人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制度。通过改革现行用人制度和奖励办法,破格任用和重奖学术、技术成就卓著、有创新成果者,奖励有创新思路或有开发前景的课题研究者。

2、改革和完善各类专家选拔培养制度,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使具有创新精神和取得突出创新成果的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和科研基地建设,通过选拔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大对高层次专家的培养力度,落实专家对后备人才培养的责任和义务。

3、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在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的基础上,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实行评聘分开,工资待遇按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确定,不与任职资格挂钩。彻底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根据合同约定的聘期和聘期的任务目标要求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解聘和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五、鼓励劳动创造,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

1、完善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完善人才奖励体系,多层次、多形式奖励人才,充分发挥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双重激励作用。对在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创新,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分配等激励政策。对有重大科技创新的人才实行重奖。

2、探索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薪酬制度,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薪酬。积极探索和鼓励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

六、狠抓人才强检战略各项工作的落实

1、更新人才观念,破除影响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性障碍。大力增强人才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强化人才需要持续投入的理念,人才闲置是最大浪费的理念,人才流动是消除惰性、保持活力的理念,对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把人才工作纳入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工作规划的同时考虑人才保证,在制定政策措施的同时考虑人才导向。

2、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德才兼备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重点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工作,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制度保障人才;各级领导干部和人事部门要把做好人才工作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爱惜人才,大胆使用和保护人才,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大力选拔、培养和使用品质好、业务精、有才干的优秀人才。完善和落实人才工作责任制度、人才考核制度和人才联系制度。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人才工作负总责,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确保人才强检战略落到实处;人事处、科技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党组领导下,密切与其他工作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科学制定各类人才具体培养目标和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抓好各项人才工作目标的落实。加强对人才的考核工作,坚持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掌握人才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业绩成果,把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3、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为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提供经费保障。要加大对高层次专家的科研经费资助,加大对中、青年人才的科技创新活动的经费支持和奖励,加大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要积极拓展人才队伍建设投入的资金渠道,逐步建立单位、外部机构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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