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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验检疫局全面实施驻厂监管,确保出口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08-10-28  【发布人】:王志文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183

为确保出口食品安全,贵州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对全省食品生产出口企业实施了24小时驻厂监管生产,并采取措施,保证监管取得实效。

如在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化磷酸厂,驻厂监管人员对“食品级磷酸”生产实施全过程监管。一是统一思想,组织落实。检验人员到达企业后,立即向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化磷酸厂的领导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对安全质量生产有关工作的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并要求企业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安全质量生产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重要性,不但要高度重视,而且要把安全质量生产作为近期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提高领导者本身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和担负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教育职工增强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安全是企业生命的宗旨,从组织到思想上保证质量安全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去。二是了解工艺流程,勤巡严查。检验检疫人员从了解“食品级磷酸”生产工艺入手,参与到生产过程中,熟悉和了解“食品级磷酸”生产过程,制定监管工作流程,重点检查生产原料及添加剂是否按生产规范要求及有毒有害物品的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是否按工艺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建全和执行自检自控管理制度,产品保护环境和运输条件,产品铅封制度实施情况,产品实验室及检测设备,实验纪录和检测设备使用状况,生产线上工人的质量安全的素质和意识如何,做到了全过程监督。三是控制质量、关键节点。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管,在一些生产关键点中发现了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隐患,如产品运输桶上同时贴有两个不同日期的标签,化学试剂、易制毒品无使用人领用记录、领用量记录、领用时间纪录,空桶回返运输无保护措施等。要求企业立即制订整改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整改。

质量安全源于生产、质量安全创造企业,作为检验检疫部门,监管只是手段,是监督也是促进,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除要求建立完善法治验证制外,更重要的是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和强化“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建立层层质量安全责任制和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自检自控管理制度,控制关键工艺生产点,加强企业职工人性化管理,才能避免质量安全隐患,保证企业生产的发展。(陶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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