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发布时间】:2009-06-25 【发布人】:王志文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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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某企业将出口的法定检验产品名称伪报成非法定检验产品名称,以逃避检验检疫,被贵州检验检疫局查处,经立案调查后,对该企业做出了暂停报检的处理,并依法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贵州检验检疫局首次查处出口产品逃避检验检疫的行为。
2008年9~11月期间,贵州检验检疫局先后收到3份国家质检总局发来的《出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核查表》,贵州某企业在2008年7~8月期间分三次分别从深圳、广州口岸出口到日本的法定检验产品——辣椒,被日本检出放射性物质超标,日本进行了不合格通报。
收到核查表后,贵州检验检疫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并在深圳和广东检验检疫局的协助下,查清了真相,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贵州这家企业在2008年7~8月期间从具有出口食品注册登记资格的云南某企业收购了三批辣椒,在未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及申请检验检疫的情况下,伪造植物检疫证书,通过广州或深圳的出口货物代理公司分三次分别在广州及深圳口岸报关出口。同时,深圳和广东检验检疫局通过CIQ2000(中国检验检疫)系统在网上调查,未发现2008年7~8月期间贵州这家企业在深圳和广东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的记录;通过深圳和广州口岸海关的调查,出口的三批辣椒在海关报关时,伪报成了非法定检验的铁线架和吊钩,企业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逃避了检验检疫及出口监管,违反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贵州这家企业多年从事进出口业务,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政策及相关的贸易流程等较为熟悉,也了解口岸通关查验程序,其利用出口产品在口岸不是批批开箱查验,有意逃避了检验检疫及监管,严重违反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贵州检验检疫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该企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我国外贸经济快速增长,对外贸易往来增加的背景下,一方面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大执法把关力度,对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外贸进出口企业要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努力加强质量建设与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高质量的产品占领国际市场。(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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