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检验检疫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检验检疫系统财务稽查、内部审计规章;负责相关制度的制修订。
(二)在党组领导下进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党风党纪、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
(四)负责本局处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核实、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信访举报工作;受理本局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局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行政执法进行执法监察。
(七)承办本局及下属单位财务违纪的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事项。
(八)承办上级监察审计机关交办的工作事项。
(九)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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