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局机关党的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制度的制修订。
(二)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承办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协助局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审查和处理党员违纪问题。
(六)指导机关工会、妇委会、团支部工作。
(七)承办党内表彰先进的组织工作。
(八)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事项。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