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和机关委托的行政事务工作。
(二)开展第三产业服务,管理所属服务经营单位。
(三)负责本局房地产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宿舍办公楼修缮及管理。
(四)负责拟订通用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局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采购工作。
(五)负责物资的保管、发放及通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六)负责本局职工的计划生育和职工医疗保健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注: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内事接待、职工食堂、环境卫生,爱卫宣传、水电消防、计划生育、医疗保健、制服制作及发放,邮运、托运物品的提货;大宗资料的印刷和复印;其他资料的传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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